【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169条第2款“第三人财产损失”及于碰撞船舶导致的油污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非漏油方承担碰撞过失比例范围内的按份责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求互有过失船舶对油污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油污受害人基于国际公约和《海商法》享有不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权择一行使。
【关键词】
《石油矿场机械》 2015-07-28
《烟台果树》 2015-07-28
《石油矿场机械》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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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经贸》 2015-08-03
《时代经贸》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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