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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一审辩论终结时上一年度的公布数据”确定赔偿计算标准之我见

更新时间:2015-07-28

【摘要】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人身损害赔偿各相关数据按照“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的规定,从审判实践出发,分别从“辩论终结时间”和“一审”这两个关键点分析该标准在实际运用中的不确定性及其所造成的后果,包括增加诉讼成本,对负有赔偿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公平以及当事人对案件的结果没有准确预期等,从而提出各相关数据应当以“事故发生当年度”公布数据为标准。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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