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收货人依法对承运人负有及时提取货物的义务。法律赋予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的义务有其理论上的依据。托运人与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约定承运人向第三人交付货物,该约定从性质上分析属向第三人给付的契约,收货人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但货物运输合同仍可为收货人设定义务,只要此种约定在运输单证中载明,收货人接受了单证即应受此种约定的约束。
【关键词】
《黑河教育》 2015-07-28
《重庆与世界》 2015-07-28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5-07-28
《重庆与世界》 2015-07-28
《时代经贸》 2015-07-30
《时代经贸》 2015-07-29
《时代经贸》 2015-07-31
《教育导刊(上半月)》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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